福州养猪场项目紧急叫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2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福州市晋安区岭头乡叶洋村将40多亩田地租给个人,并准备建设养猪场一事经本报披露后(详见昨日本报A5版),立即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昨日,岭头乡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制止,该乡乡长陈劲松还表示,叶洋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定要先考虑水源不受污染的问题,养猪场基建目前已经停工,等到专家进行论证后,再决定上哪一类的农业开发项目。 陈劲松还介绍说,经过调查,叶洋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开始就立足于立体农业,用地包括水稻田28亩、鱼塘9亩及杂地,总共40亩左右。1995年起开发,由于经营不善,项目中止了两三年。今年换届选举后,村委决定将桥头闲置的土地重新开发利用,并将其对外承包。乡政府将针对本报报道中暴露出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对于叶洋村农业综合开发可能造成的污染,晋安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开发项目正好位于八一水库上游,今日该局技术人员将到该村现场勘察,根据调查结果再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福州划定五大“禁养区”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福州市于去年专门发布通告,禁止在以下区域内设立养畜场或3000羽以上的养禽场以及产养牲畜: 生活饮用水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以及开发区、工业区等人口密集区;福州市规划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福州市区内河上游汇水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报记者 陈洋根)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