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赃者向失主求证赃物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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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25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一台价值50多万元的摄像机,竟被惯偷以区区千元的价格转手。昨日,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宗特大偷窃销赃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林平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唐佳犯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冯伟明犯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惯偷恶习不改频施贼手 林平系宁乡县无业人员。2000年5月因盗窃被收容劳教1年;2001年因盗窃被收容劳教 2002年12月11日下午6时许,林平窜入某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大楼,撬开904号办公室门,然后用起子撬开抽屉,盗得现金500元、某酒店全免消费券400元及价值10258元的手提电脑一台。 同年12月30日晚8时许,他又来到该广播电视局位于8楼的宣传科,非常利索地用作案工具将门锁打开,发现桌子上放有一台摄像机,于是顺手扯了一块布包住摄像机走出了办公室。店主贪图便宜追悔莫及 唐佳有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在汽车南站旧货市场的生意也还红火。 今年1月3日晚,林平找到了唐佳夫妇。林平将拆卸了的摄像机组装好,并表示4000元至5000元左右的价钱才能卖。唐佳见林平拿不出合法手续和身份证,而且摄像机缺少一个充电器,便只肯出2000元。唐佳的妻子发现对方拿不出合法手续证明,死活不同意丈夫买下摄像机。 但唐佳却打起了另一副如意算盘。他表面上放弃了这桩生意,暗中却打电话与表哥胡某联系。让胡某装成与自己不认识,约林平出来在马路上完成交易。胡某以机器没合法手续为由,只付给林平1000元,剩下的3000元等拿来了手续证明再付。就这样,一台价值50多万元的摄像机,竟被林平以1000元的价格卖掉了! 而自以为非常聪明的唐佳和胡某,为了确认摄像机的价值,便由胡某出面打电话向广播电视局询问这种摄像机的价格,没想到立即引起了该单位的注意。警方顺藤摸瓜,抓住了林平以及为林平销售手提电脑等其它赃物的冯伟明。本报记者陈国忠贺文兵 通讯员 戴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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