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埋乱葬现象屡禁不绝 三帖“药方”治顽症(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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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26 海峡都市报 | ||||||||
记者目击 福清:大坟“霸”在农田里 14日上午,记者趋车沿305省道前往福清龙田镇,正在兴建的龙田工业区附近,7台大墓就建在农田里,其中最大的一台面积约200平方米。据随行的福州市林业局高级工程师估算,仅这7台坟墓就占农田近2000平方米。据了解,龙田镇是福清市面积最大的一块平原地,种植着蔬菜、番薯等经济作物。 在东瀚镇沿305省道旁的丘陵地,沿山势呈阶梯状新开挖的6台大墓蓦然映入记者的眼帘,墓穴周围还有龙眼树和番薯。市殡管处的人从黄土的颜色判断,这些大墓是刚刚挖的。 平潭:死人一年“吃”一座山 14日下午,在平潭苏澳镇友谊村,百余台大小不等的坟墓就建在村庄的后山。这种现象在盐田村、江楼村等沿村道两侧的山头随处可见。 平潭县民政局林修武介绍,“平潭人口有39万,一年平均死亡2100多人,人均一坟,年均占地700亩。”700亩,意味着一座大山在一年内被死人“吃”掉。 长乐:二重葬啃光树林 在福州所属八县(市)中,长乐最先在1980年建设殡仪馆,并推行火化。但时至今日,记者在长乐梅花镇看到,延绵数百公里的将军山,已被众多坟墓“霸占”,海拔300米以上的山头树林茂盛,以下的树林因建坟,已被砍伐得所剩无几。潭头镇霞江村一带的山地,除了坟墓和杂草,满眼光秃秃的。 三帖“药方” 第一帖:责任状列入一把手政绩考核项目 福州市民政局副书记洪锦煌认为,每一年各县(市)政府都与福州市政府签订落实殡改责任状,各乡镇政府也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同样的责任状,但落实的极少。建议福州市将治理乱埋乱葬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一把手政绩的内容。 第二帖: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殡葬设施 福州市殡葬管理处王孔举处长认为,建了殡仪馆,作为配套工程的骨灰塔(楼)、公益性和经营性的陵园要及时跟上,否则从殡仪馆流出的骨灰,重新装入小棺材后,再抬到山上埋葬,火化失去原有的意义。 对尚未修建殡仪馆的县市,当地政府可以建设一些公益性公墓,引导群众集中往那埋葬死者,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帖:加强执法手段,制止乱埋葬 洪副书记说,制止乱埋乱葬,不只是民政部门一家的事,国土和林业部门的执法队伍,可对那些占地、砍树的丧属依法给予处罚。民政部门应抓“钉子户”,鍬毁几台坟墓,狠刹乱埋乱葬风气。 本报记者 王 萍 / 肖春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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