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党内处分不能代替法律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31 沈阳今报

  今报特约评论员盛大林 法律是否应该“管”某件事,标准应该是看事件中有没有违反法

  律的行为,而不应该考虑其发生在什么场合以及发生在什么人之间。

  党员代表李某在党员大会上因反对宋某被提名预备党员,发言指出宋某包“二奶”并
育有私生子。对方被集体表决通过后,当地又出现的大字报和匿名信。宋某一怒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李某当庭提出反诉。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李某在党员大会上的发言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李某的言行发生在党支部大会上,属党组织民主生活范畴。因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应当由其所属的党组织处理。李某在党支部大会上的发言是在党内会议上对宋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言行即使有所不当,也应属党组织处理的范围,不构成侵害宋某的名誉权。(8月19日《信息时报》)

  党内大会的言行就不会构成名誉侵权吗?党员之间的纠纷只能由党组织处理吗?笔者不敢苟同。

  的确,在党内会议(包括其他组织活动)上,如果党员之间发生言语之间的冲突,甚至相互诋毁,党组织完全可以根据纪律对他们分别予以处分。但党内的处分并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党员当然要受党纪的约束,但党员同时作为一个社会成员,还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组织的纪律与国家的法律是两种不同的规则,处于不同的层面。在法治社会,法律是最高、最具权威性的规则。一个人的行为,如果违反了组织的纪律,组织上当然可以处分;但如果同时也违反了法律,那么法律也要处罚。两种规则都是独立的,应该各行其事,而不能相互代替。

  一个人如果“包二奶”并有私生子,不但不具备共产党员的资格,而且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在大庭广众之下,李某如果是信口雌黄、胡编乱造,那么对宋某的名誉确实是一种伤害。所以,法院首先应该做的是要求李某拿出证据或调查其所说情况是否属实——这是问题的关键——然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予以判决。绝不能因为事件发生在党员大会上就认定其“应属党组织处理的范围”,而不进行法律上的处理。

  当然,东莞市中级法院的做法也不是毫无“根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以党纪代替国法的事情确实时有发生。比如有党员干部贪污腐化,最终却以党纪处分了结。这实际上是将纪律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大环境下,这种事情绝不能再发生了。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说一口流利英语,其实不难? MBA联考培训特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Esprit 皇马 小灵通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性爱不仅是能力,更是心灵的释放和情感上的温存……
非常笑话
妻子:我患病卧床你却到外面跳舞!丈夫辩解道:…
图片
铃声
·[那 英] 一笑而过
·[孙 楠] 你快回来
·[陈 琳] 爱就爱了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招商引资频道全新改版
新浪企业邮箱值得信赖
肺癌治疗获得重大突破
如何收到很多国外订单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
   新浪分类全新改版
   夏季旅游-心的承诺
京车消费,此处为家!
 京腔京韵京商京息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好消息:8月11日-20日订阅非常笑话的用户有机会获得数码相机或摄像机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