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减轻律师经营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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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35 温州新闻网 | ||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张志强实习生邹洋通讯员肖文晖)今天上午,我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书在长沙正式签署,这标志着我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机制正式启动。今后,不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有了相应的赔偿保障,律师行业的经营风险也有望大大减轻。 执业责任保险是一种承担各类职业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财务)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据了解,全省参加本次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根据协议,投保后,当律师在从事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时,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并依法应当由律师事务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在赔偿金额方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最高赔偿人民币200万元,每名律师年度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全省律师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此外,保险事故发生后,经法院裁定,如果律师事务所还应承担精神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人民币10万元,全省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推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制度以后,律师执业由于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委托人即可得到限额保险赔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便有了相关制度的保障。(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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