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促进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坚持个人自愿、政府鼓励和引导的原则。对自愿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机构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补助金这样计发:以安置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年人均工资的2倍为基数;国家规定 服现役2年期限届满后,每增加1年按照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工资的40%增发。二、三等伤残军人自谋职业的,除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外,仍按国家规定享受抚恤优待。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退役士兵入伍所在地或配偶户籍所在地申报办理落户手续,未婚的退役士兵可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报落户;其档案由安置地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党(团)组织。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新办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为其办理登记手续,3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招工、招录国家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王晓卫(云南日报)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说一口流利英语,其实不难? MBA联考培训特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