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些企业招聘时竟要求女工5至10年不怀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3:24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在日前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人才市场的几次招聘会上,某些单位招聘女工时竟提出5到10年内不得怀孕,不少女性求职者对此感到困惑和气愤。 在哈尔滨市人才市场一次招聘会上,黑龙江省某建筑公司招聘一名财会,公司人事负责人在面试时向应聘者提出,5年内不得怀孕,否则将不予录用。公司负责人为了防止口说无凭,还提出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一份协议。 无独有偶,上周在黑龙江省人才大市场举办的专场招聘会上,北京一家驻哈尔滨的分公司招聘女高级文秘,面试时要求女职工8年内不能怀孕。 黑龙江省环球律师事务所田律师认为,这种要求女性就业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无权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