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4亿被判死刑当庭跪母巨贪泪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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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6:07 北京晚报 | ||
本报陕西讯据《华商报》报道,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气氛庄严肃穆。被称为陕西最大的金融贪污挪用公款案———周利民等贪污挪用公款4亿余元案一审宣判。主犯周利民、刘怡冰被判处死刑,被告岳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接到死刑判决书,陕西第一银行巨贪周利民当庭含泪对其母下跪。 伪造金融凭证诈骗4亿余元 今年6月4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周利民等贪污挪用公款案一案。现年35岁的周利民曾任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主任、北大街支行行长、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等。周利民的“老搭档”刘怡冰也是35岁,曾在建行北郊自强西路办事处等单位任信贷内勤。 1996年初,时任建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主任的周利民,与办事处信贷内勤刘怡冰预谋,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刘怡冰骗取个人和单位存款共41231.85万元,案发前归还27817万元,尚有13396.85万元无法追回,两人此行为被法院认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两人在高息揽存过程中,为弥补亏空,强行将储户在银行账上的存款划走,非法占有6074.11万元,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 追缴清单长达5页 昨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后宣判,周利民和刘怡冰均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利民、刘怡冰一案牵涉人数众多,这些人被分别判处了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因为案情复杂,证据繁多,此案判决书长达87页,判决内容后还附有长达5页的追缴赃款清单。 周利民当庭向母下跪 昨日上午9时许,戴着手铐的周利民、刘怡冰和其他10名被告被押上法庭。剃了光头的周利民听到死刑判决时表情木然。当法官询问是否上诉时,周利民“爽快”地答“上诉”,刘怡冰未回答,法官再次问她时才勉强回答“上诉”。 在法官宣判结束并宣布休庭时,在宣判笔录上签完字的周利民突然转身向听众席大声喊着:“妈,妈!”周利民的母亲听到儿子的叫喊后,拨开法警呼喊着“儿子!儿子!”听到母亲的声音,周利民突然跪倒在地,向母亲磕了个响头。10时30分,周利民被带上了回看守所的囚车,其母含泪久久不愿离去。(尹超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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