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9名环境污染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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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8:36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8月20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局获悉,河北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一个多月来,查处了大量违法企业,同时有19名环境污染或漠视生态受破坏的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撤职等各类处分。河北省环保局局长姬振海说,到8月15日,全省对5185家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不法排污企业立案535件,结案315件,公开处理重点案件151件,取缔关闭不法排污企业120家,依法重罚违法企业190家,解决污染扰民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28个,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19人,形成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 今年5月,河北辛集、无极、蠡县等小制革区严重污染,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巨大危害的情况被媒体曝光后,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6大污染案件。河北省迅速行动,对所有制革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集中拆除和封存设备等措施,关停违法生产企业12家,封停制革设备转鼓600多台,并对环境监理失职的李翠林、马军红、王立波等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和停薪待岗处理。安新、清苑铅污染事件发生后,河北立即全部封停了两地381家熔炼企业,彻底拆除了铅烧结锅等落后工艺设备,对两家严重违法企业各处以19万元罚款,同时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安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环保局长李小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副局长贾曙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老河头镇党委书记赵国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老河头环保所所长李荣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占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管理股股长田东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苑县监察局给予县环保局局长李东风行政记过处分。(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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