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来华停留15天内的日本公民可免办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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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3:23 新华网 | ||
记者昨天从外交部获悉,自9月1日起,中国将对持普通护照来华停留在15天内的日本公民实行免办签证的待遇。 有关办法规定,届时,凡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探亲、访友或过境的日本公民,停留时间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5天者均免办签证,并可从我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出境。 在华停留超过15天者或来华学习、工作、定居、采访者,以及持外交、公务护照者仍须在中国驻外使、领事馆办理签证。而且,免签是单方面的,中国人到日本旅游、商务活动仍须办理签证手续。 据介绍,此政策将为符合条件的日本来华者省去1200-10000日元不等的签证费、手续费、代办费等。(记者王立莉)(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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