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拓展法律援助服务 部分司法鉴定可申请法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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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9:2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钱炯 通讯员施妍萍 作为上海市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功能举措的一部分,今后部分司法鉴定项目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代理法律援助申请的机制也将推广到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3年度上海市法律援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据记者了解,社会上有一些贫弱者因付不起司法鉴定费用而举证不能,导致败诉。为了积极保护这些贫弱者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才决定试行对部分司法鉴定项目提供法律援助。 在推广律师事务所代理法律援助申请机制方面,目前上海仅有约三分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实行该机制,下一步将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予以推广,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的受案渠道;同时还将延伸“12348”法律咨询专线的服务功能。建立法律咨询专线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和有关维权热线的联动,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能通过不同途径得到法律帮助,使更多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除此之外,市司法局还将完善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的做法。 相关背景 上海是我国最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城市之一。1995年8月25日,浦东新区建成国内(港、澳、台除外)首家法律援助中心。1997年6月6日,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六年来,全市共义务接待法律咨询30余万人次,办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5165件、刑事指定辩护案件9595件。先后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120余面,表扬信800多封,并先后有9个单位和6名个人获得全国和部、市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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