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38个亿元村致富揭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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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0:18 外滩画报 | ||||
7月25日,"亿元村"的概念首次出现在官方的统计报告中。2002年上海市出现了238个亿元村,其中,经济收入10亿元以上的有6个。 用足土地政策是上海亿元村的撒手锏 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5000元/亩左右,而国有土地的使用费是25万元/亩。许多外资选择和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就是想绕开这道门坎。 -外滩记者贺莉丹、茅文贤、许凯、鲁勋(实习)/报道 背靠上海大都市的区位优势,上海农村最大的资源就是土地。如何在现有政策和制度框架下,做足做好土地这篇大文章,是上海亿元村致富的基本模式。 光联村的探索 将村民承包的土地收回,进行非农建设。 光联村位于青浦区徐泾镇,人口1553人,占地约2400亩。 1990年的时候,光联村的村民还是以传统的务农方式为主。当时的光联村有1400多人,其中劳动力人口有800人。这800劳动力守着2400多亩土地,辛苦、劳累,可是每年的人均收入不足600元。 村干部们开始困惑了:为什么光联村的人均耕种田地是上海最多的,可是村民们还是挣扎在温饱线上? 村干部们开始想出路,不能再死守着土地累下去。把土地承包到户以后有很多人家不想种田就把农田荒废在那儿,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甚至只往地里撒两把稻谷麦子敷衍了事。与其这样闲置农田浪费资源,不如把它们收回加以合理利用。 想来想去,农民要致富还得靠土地。于是一项大胆的决策出台了:将村民承包的土地收回,进行非农建设。 光联村支部书记范宝龙对记者说:“当时,我们这项决策,不敢说是上海首创,但在青浦区应当是首例。村民们对这一决策也非常支持。一来大家本来就不想种地,二来土地收回去以后不但每年的上缴不要了,而且每年每人还可以分得600元补贴,所以光联村的这一举措受到了空前欢迎。”探索是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村集体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非农建设的第一步必须是成立一个乡镇企业,这样土地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又能进行建设。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民法通则》,出于保护耕地的目的,对集体土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卡得很死,因此要做足做好土地这篇大文章,就必须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在严格控制土地非农化的同时,国家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尽快让农民富起来,也制定了一些较为灵活的优惠政策。譬如,《土地管理法》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同时,给出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因此,村集体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非农建设的第一步必须要成立一个乡镇企业,这样土地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又能进行建设。 上海市光联村就是按照这个路子走的。他们集体出资成立了上海光联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范宝龙兼任公司总经理。这样村集体进行的一些非农建设都是上海光联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这种探索后来被上海许多农村仿效。富民之路再探索 招商引资是上海农村快速发展的关键。 光联村将村民承包的土地收回,进行非农建设,首先搞的一个项目是投资200万元建皮革化工厂。遗憾的是这个厂两年后就倒闭了,还亏损60万元。 光联村党支部书记范宝龙对记者说:“我们没有技术,没有文化水平,没有管理经验,市场有了的时候原料紧缺,原料有了的时候市场却很低迷。最终只好忍痛将工厂关了。富民之路又陷入僵局。” 经过市场的“考验”,光联村找到了这样一条富民之路——招商引资:盖标准厂房然后将厂房租出去。 1993年,光联村引进了两家企业。三年内,全部收回了建设标准厂房的投资。光联村尝到了甜头。 与光联村一样,随着上海郊区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启动、开通,郊区在硬件方面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强,招商引资已经成为上海农村快速发展的关键。许多地方从办乡镇企业的实践中,认定了由集体组织(企业)在土地上建好厂房、仓库、店铺等,然后出租,是利益最直接、风险最小、也是最为长久的方式。改土地出租为土地合作 法律允许土地入股,但不允许土地出租。上海农民的智慧就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足文章。 光联村党支部书记范宝龙对招商引资是这样解释的:“我们现在不能叫土地出租,我们叫土地合作。” 这种说法是有智慧的。因为《土地管理法》(第60条)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但不允许将土地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第63条)。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村集体可以拿土地入股和外资合作办厂(建厂),但不能把土地出租给外资用来建厂。这就是范宝龙坚持说是合作而不是出租的原因。 有专家认为,法律规定土地可以“入股”的本意是为兴办乡镇企业和农村公共事业开的一个口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村民将范宝龙说的“合作”称之为出租:集体出土地、厂房,外商定期交纳租金,这不叫出租叫什么?而范宝龙反复对记者说:“我们跟招商引资来的这些企业是一个土地合作的关系,我们负责提供厂房。” “政府对我们这一举措也很赞同、支持。”范宝龙介绍说,“因此,在办理建房手续的时候一直很顺利。”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的智慧。外资更愿租房不愿建房 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5000元/亩左右,而国有土地的使用费是25万元/亩。许多外资选择和上海农村集体合作就是想绕开这道门坎。 记者从上海市康桥工业区管委会了解到,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一般地块是3500元/亩,如果土地条件好的会高些,达到5000元/亩左右。 如果有人要在康桥工业区投资办厂(不是乡镇企业),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那么,国有土地的使用费是多少?康桥工业区管委会告诉记者,工业项目是25万元/亩,房产项目则要100万元/亩,教育项目低一些,需要20万元/亩。 因此对许多进入上海的外资(特别是制造业),有“建房不如租房”的说法。自己建厂,需要25万元/亩的土地使用费,前期需要较大的投资,这对于资本来说是不经济的。 而光联村“盖标准厂房然后再进行招商引资”的模式,正迎合了外来资金的需要,重要的是绕开了国有土地25万元/亩使用费这道门坎。 上海太荣金属塑料有限公司是最早一家选择在光联村落户的台资企业。该公司总经理徐先生对记者说,当初就是看中了光联村的地理位置,因为它位于沪青平公路、318国道和沪杭铁路的交界处,且又靠近虹桥机场和市中心,交通十分便捷。而选择已经建好的厂房也为他们公司节约了大笔建厂房的资金。 而范宝龙则认为,除了上述因素外,光联村在水、电、讯、卫生等方面周到的配套服务也是现在有近40家的企业选择在此租厂房原因之一。有一种智慧叫只做不说说出来就争论,干脆“只做不说”。 因为想探究土地流转的轨迹,因此记者的采访是非常艰难的。 除了光联村党支部书记范宝龙比较配合之外,其他几个亿元村的“领头羊”都是“只做不说”。这也是上海亿元村不广为人知的原因。 “只做不说”的典型例子是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旗忠村。村委会主任高鹤明告诉记者:“旗忠村不希望媒体报道。” 声明:《外滩画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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