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能否不突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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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1:45 沈阳今报 | ||
背景事件 哈尔滨市8月16日发生地下在建工程塌方事故,已造成13人殒命。事故发生后,该市所有在建地下工程均被叫停;河北辛集市发生烟花爆竹厂爆炸案后,河北省决定对全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停产整顿。 今报今言 近几年,像安全生产突击整顿、集贸市场集中治理、网吧集中整顿、毒鼠强专项治理等突击、整顿之类的活动实在不少。不可否认,突击能够集中人力、物力打一场歼灭战,整治效果也会立竿见影,原来混乱的秩序会马上得以改观,对社会公众也算有了交待。我想,这也是有关部门对突击整顿“情有独钟”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实,像市容、交通、食品安全、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原本就是相关部门的分内职责,为什么平常不去管好,而要等问题严重了才去整治?整治不是不可以搞,但日常的监督管理更加重要。现实情况是某些行业、领域问题成堆,平常管理不到位,等到出了事故才引起高度重视,马上开展突击整顿。然而,秩序的好转往往与整治时间的长短同步,整顿一结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又死灰复燃,从而陷入“混乱—整治—再混乱—再整治”的恶性循环。 整顿是个好办法,但也不能过多使用。过多过滥的结果,是使整顿丧失应有的威慑力,不但违法经营者学精明了,整顿期间“金盆洗手”,整顿结束后马上“重操旧业”;而且主管部门也没有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强化管理,总是寄希望于搞一两次突击。其实,与其反复整顿,还不如对那些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督促他们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这样,一次整顿带来的好秩序才能坚持长久。我们期盼着一阵风式的突击整顿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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