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中介费 假扮富商 见面打劫深圳市民谨防三类征婚陷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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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2:56 南方日报 | ||||
防婚骗集团 【案例】近日,深圳市警方破获一特大征婚犯罪集团,当场抓获涉嫌婚姻诈骗的犯罪嫌疑人21名,扣押了林肯小轿车一辆,现场缴获赃款现金人民币5万多元、银行存折55本、银行提款卡65张以及假身份证、假营业执照等一大批作案工具。查实该集团共作案100多宗,行骗范围遍及辽宁、湖南、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及上海等地。 据介绍,该诈骗集团,手下共分6个小团伙进行征婚诈骗犯罪活动,以“包台”的方式收取各小团伙每月750元人民币的“台费”,对使用其提供银行账号的收取诈骗款20%的提成;各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冒充婚介所经理、征婚者等不同角色,相互配合,进行诈骗。 自2001年起,该集团在全国各地的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以“老总”、“富商女”的身份,披上有房、有车、有工厂的华丽外衣,利用假营业执照、假名、假身份证等资料骗取事主信任后,首先让事主交400-500元不等的“中介费”到指定的银行账号,然后再介绍“征婚人”与事主电话联系,最后以“去看望事主时银行卡失灵”、“自己生病”、“家人过生日”等借口继续骗取事主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的汇款。目前警方已落实受害人被骗取的款项达52万多元人民币。 【刑警提示】征婚诈骗案件大致分为以下三类:婚介所本身以刊登婚介或交友广告的方式,直接骗取事主的中介费;婚介所的婚托与婚介所相互勾结,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事主,骗取事主信任后,以各种名义骗取事主财物;犯罪分子打着“婚介所”的旗号,在全国各地媒体刊登广告,骗取事主的中介费,甚至主动约见事主,骗取事主信任后,以各种名义继续骗取事主财物。此类犯罪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联系方式多为市话通、神州行。所谓“恋爱方式”多为电话恋爱。 防“富豪”诈骗 【案例】化名为“杨子豪”、“李庆豪”的李某,本是一个农民,从2000年开始在深圳市南山区租用一套普通住宅和一套豪华住宅,以征婚为名,使用假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通过市内的婚姻介绍所,与多名未婚女子交往。在分别认识她们后,李用甜言蜜语赢得了芳心。此后,李某便借口做生意被罚款和资金周转困难等手段骗取钱财。2000年4月中旬,李某使用假名“杨子豪”与一位女子来往,先后骗得近54000元后,便溜之大吉。 【刑警提示】当遭遇男“富豪”征婚求爱时,务必多个心眼,在对对方的真实背景调查了解清楚之前,不要轻易将财物交给对方。此类案件的显著特点:诈骗者舍得下本钱,相对长期的投入金钱和时间,但有钱你看不到,有厂你进不去。车、房多为租借,行骗时,总是突然声称被罚款或资金周转困难,大言不惭地向女方开口要钱。还有一个更大特点是,这类“富豪”一般在同一时间与多名女子交往,因此经常出差或公务繁忙。 防征婚抢劫 【案例】香港事主黄某在媒体上看见一深圳女子的征婚广告,于是来到深圳应征。在火车站他打通婚介所电话,却被对方告知在火车站等人来接。不久,一女子如约而来,将黄某带到一出租屋。黄被4名男子捆绑殴打,抢走香港某银行的银行卡两张、诺基亚手机一部和身份证。其后,歹徒提走卡中港币9万多元。 【刑警提示】从异地来深圳征婚,切忌不问婚介所详细地址,忌一抵深圳就在公共场所与对方见面,更忌见面后就如影随形,言听计从。应在先获知婚介所地址,核实后再见面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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