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出台“六项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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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4: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禁止独见当事人 本报讯为加强作风建设,广东省工商局最近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六项禁令”。“六项禁令”内容包括:禁止接受证、照、案、费等相关当事人的吃请或安排的各种消费和娱乐活动;禁止违规为配偶、子女和亲友从事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业务提供便利和优惠;禁止使用工商行政执法车辆办私事;禁止非公务着工商制服进入消费场所;禁止单独会 该局表示,今后广东工商管理人员如违反“六项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撤职直至开除处分。 (彭小军 黄秀苗)(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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