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医院公示价格 私人诊所也不例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4: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看病开药明码标价 本报深圳讯 市民买药,药价几何?从9月1日起,深圳的市民便能做到心中有数了。深圳市物价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局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日前出台。 按照要求,凡在深圳市从事医疗服务的机构都要实行价格公示,个人行医也不能例外。医疗机构得在挂号收费、住院收费处的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牌,对所提供的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公示。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还应公示其最高零售价及实际零售价。 有关负责人称,该通知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深圳市早几年就已在公办医院和民营医院中一视同仁地规定价格须公示,不少大医院都已经有了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卫生局透露,此次规定的重点其实是对个人行医者进行强制要求,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按要求,药品、医药材料价格公示项目应公示该机构销售量最大的100个品种,不足100种的要全部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原则上应公示全部项目。 据了解,这一规定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执行,如果违反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李银)(侯颖/编制)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