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个人赴港澳游9月1日起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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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5:1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昨天在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9月1日起,本市居民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赴港澳旅游的梦想从此成为现实。这是继今年7月28日,广东省中山、东莞、佛山、江门四地率先开通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后,上海和北京成为第一批开通这项业务的直辖市。 个人旅游开通后,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申领。首次申请赴港 该项申请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受理,地址为吴淞路333号(昆山路1号)。《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可换发,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采取逐次签注的方式,每次签发3个月一次或二次有效,每次停留期限为7天。即申请人在领取通行证后,应在3个月内进入港澳,因此申请人应提前申请,以避免签注浪费。 (忻文轲房杰 记者丁昌华) 相关背景 这五种人不能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旅游,即:一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是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三是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四是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是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来源:东方网-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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