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下马碑”被毁案二审 故宫索赔270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8: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1日电 沈阳故宫“下马碑”被撞毁一案昨天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厅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沈阳故宫坚持索赔2700万。 1999年6月21日凌晨2时许,沈阳故宫博物院东门外路边的“下马碑”被沈阳市福满楼餐饮有限公司司机卢志会驾驶的奔驰牌轿车撞倒,卢志会当场死亡。2000年4月,沈阳故宫博物院将肇事车主于成启及福满楼一并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2700万元的损失。 据华商晨报的报道,在昨日的庭审中,故宫方面律师李晓东一共提交了18份证据。故宫方面上诉书中指出:“2001年2月1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会同辽宁省文物鉴定组对‘下马碑’的价值进行鉴定。结论为‘下马碑’的价值最低在2500万元人民币左右;如果勉强粘补,其价值最多为原价的10%”,但是在一审当中,法院以‘鉴定人员没有出庭’、‘鉴定结论比照的两件文物是保险价值,而非实际价值,且与‘下马碑’又无必然联系’为理由,‘酌定’作出判决没有法律依据,无科学根据并显失公正。” 而福满楼方面则提出:福满楼的货车司机卢志会私自盗开于成启个人的奔驰车发生车祸,卢志会不是“执行职务”,所以福满楼以及车主于成启不应该承担赔偿和垫付的责任。 今年6月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被告于成启于判决生效3个月内,对沈阳故宫博物院管理的“下马碑”进行修护,修护费用由被告于成启负担,并赔偿沈阳故宫博物院人民币100万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先后递交了上诉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陈萍)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