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开始接纳进城务工农民 农民工权益将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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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20: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 魏武 赵磊)中华全国总工会23日明确表示,所有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的中国农民均可以加入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成为工会会员。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说:“流动性很大的农民工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权益易受侵犯。将他们纳入到工会中来,可以使他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历史上,中国工会只以城市工人为吸纳对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人口流动空前活跃,目前已有1亿多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打工。 郭稳才指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是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劳动者,成为中国工人队伍的新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他说:“我们将加大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接纳到工会中来。” 据统计,此前已经有约3,400万农民工以各种方式加入了各级工会组织,但还有很多人因他们的农民身份而留在工会门外。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中国各地的农民工近年来在地方政府帮助下,自发地组建了各式各样的农民工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本月9日发出通知中明确要求,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时间长短,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全总官员介绍说,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手续和城镇工人没有任何不同,只须向基层工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请即可。现有的各种农民工组织也都将被逐步接纳到工会中来。北京市总工会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入会。总工会要求,凡在北京注册一年以上、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在京外地施工企业,必须于2004年6月底以前完成建会任务。 建筑行业是中国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领域,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工作条件艰苦、安全保护差,权益易受侵犯。2003年初,“黑心包工头”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曾引起中国政府和全社会的强烈关注。 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于1925年,截至2002年6月,共有会员1亿3千1百多万。(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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