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维权”还是“牟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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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4:17 济南日报 | ||
今年8月15日,是共产主义战士雷锋以身殉职41周年纪念日。人们在缅怀雷锋精神的同时,也在争论雷锋生前照片拍摄者张峻将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究竟是维权还是牟利? 忿恨玷污雷锋形象 决心进行版权登记 张峻是雷锋生前战友,曾任沈阳军区政治部专职军事摄影记者。在从事摄影报道期间,张峻将雷锋学习、生活、工作的情景通过照相机镜头成为历史的永恒。 然而令张峻意想不到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将雷锋照片用于商业目的,有的人对雷锋图片胡乱剪裁,将图片说明任意篡改,严重玷污了雷锋的形象。 今年3月南方某家媒体刊登了张峻拍摄的雷锋照片,画面明明为1961年雷锋在抚顺市望花区本溪路小学和他辅导的学生陈雅娟在一起看画报,而说明却变成“雷锋和昔日恋人的合影”,并说这张照片是“首次见诸报端”。 张峻对此义愤填膺:“如果是为了宣传雷锋精神,我可以不计较任何事情;可是歪曲事实,有毁雷锋形象的做法就太不负责了。”张峻下定决心正式向版权部门提出申请。 版权登记只为维权 律师酝酿讼诉事宜 张峻的做法得到了辽宁省版权局和鞍山市版权局的大力支持。 辽宁省版权局与鞍山市版权局在鞍山市现场办公,为张峻拍摄并珍藏的220余幅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办理了版权手续。 鞍山市文化局和版权局局长李景涛认为,雷锋照片被申请版权,是一种法律维权行动。多年来,张峻拍摄的雷锋照片广泛流传,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精神食粮,但却有许多人利用雷锋的照片进行商业行为,损害了雷锋的形象。 版权登记陡生波澜 同为摄者观点不一 雷锋生前照片版权登记陡生波澜。在媒体上看到张峻将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的消息后,同是雷锋生前战友、也曾为雷锋拍过很多照片的资深老记者季增公开表示不能认同。 季增明确表示:“当时拍雷锋照片是一种职务行为,是执行公务,使用的摄影器材、胶卷等一切开支都是公家的,那么这种知识产权、著作权也理应是公家的。不能把属于职务行为拍摄的雷锋照片据为己有。雷锋精神的核心就是无私奉献,如果把雷锋照片当做摇钱树,那是对雷锋精神的亵渎。”(据新华社沈阳8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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