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0户企业负责人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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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5:26 大众日报 | ||
本报青岛讯 8月19日,青岛市国资委宣布,该市有3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的企业负责人,因为没有完成去年签订的国资经营目标,受到了扣减风险抵押金的处罚,至此,该市自实施国资委托经营以来,已经有10户企业一把手受到处罚。 青岛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鲁明告诉记者,青岛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的建立,通过对国有资产实施委托营运和委托监管、落实保值增值责任 国资增值关键靠机制。据介绍,青岛市已构建起市国资委(国资办)—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了考核奖惩、年薪制与监督有机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授权经营基础上,建立了以保值增值考核和经济责任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奖惩体系、“三位一体、联动互补”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动态监控网络体系、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和国资基础管理工作体系。在考核指标上,从2000年起,将保值增值考核、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和年薪制考核统一纳入考核体系。去年,该市对30户进行考核,3户受到处罚,几年来已累计处罚10户国有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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