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处会计师考评舞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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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5:32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 为保持会计师队伍的纯洁性,维护我省会计师从业人员的良好声誉,省有关部门近日表示,对在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中出现的舞弊行为将严厉惩处。 我省的会计师特别是高级会计师考证工作,一直在健康发展,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信誉,为全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我省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中却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弄虚作假现象,仅在200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中,就发现 据省财政厅有关人员介绍,从近几年的考评工作来看,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现象五花八门,且呈蔓延趋势。有的在考试中找人替考、舞弊;有的提供假证书;有的将作品撤换封皮和前言重新印刷装订;有的将杂志撤换目录替换作者后重新印刷装订;有的盗用他人书号出版书籍;还有的让主编出具假证明材料等。在200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中,共发现62人作假,其中考试舞弊1人,替考7人,作品、证书等作假54人。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这一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 为此,省人事厅、省财政厅8月15日作出决定,对在200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中替考和评审材料作假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人员,经监考人员核实认定,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对替考人员,根据考场记录单记载并经监考人员核实认定后,取消其3年内申报高级会计师的资格;对作品、证书等作假人员,本着慎重、稳妥、确保准确无误的原则,对有关作假问题逐一进行核实认定后,取消其3年内申报高级会计师的资格。 另外,从2003年度开始,对作假人员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而在以前,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这一结果是单独通知到其本人的)。其中,对评审材料作假(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人员,取消其5年内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的资格;对已骗取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予以取消;已被聘任的,聘任单位予以解聘,5年内不准其再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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