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受罚,同行为何同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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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6:10 济南时报 | ||
中小学开学在即,新闻媒体又对学校乱收费开始了新一轮的关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乱”相同。新华社8月20日报道,北京市纪检部门近年来虽然对违反规定收费的严惩不贷,清退了一些款,处理了一些人,但收效甚微,受处理的校长在教育系统的同行中甚至被誉为“烈士”,认为他们是代众受过。 好一个“烈士”!所谓“烈士”,是指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人。教育事业无疑是正义 “烈士”当然是一个被错用的称谓。但“教育同行”竟达成如此的共识,说明了什么呢?学校乱收费,板子到底该打在谁身上? 作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当然不能置身事外,也不能排除有的学校乱收费是为了谋取私利——发点奖金、增加点福利,但是否也有学校不乱收费就会难以为继?也有论者将板子打在了家长身上,说什么若不是家长一味想择校,学校也不会乱收费。但只这么乱打一气,显然不够公允。 新华社的报道中说,北京各区县政府的利益和中小学乱收费已捆在一起:各区县政府把学生捐资助学等在乱收费项目中交来的钱,作为教育经费冲抵教育投入,用老百姓交来的钱办教育,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学校乱收费的深层次问题,已不容回避。除此之外,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还严重自相矛盾:一方面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就近入学,禁止择校;另一方面又把学校划分个三六九等,等于鼓励老百姓择校——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在起跑线上就落后呢? 用乱收费的钱冲抵教育投入,暴露出教育投入上的极大不足。政府当然有政府的无奈,比如财政仍然是吃饭财政,需要搞的建设、需要投入的地方又实在太多,等等。但是不是也存在某些领导轻视教育投入的问题呢?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教育上进行投入不是太容易出“政绩”的,明显不如修路架桥、搞形象工程那样直观醒目。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政府是有着宏观调控的职能的,但让学校强者益强弱者益弱,若干年不见大的改观,以致择校因此风起云涌,显然是失职的。 该来些治本的措施了,别再让受处罚者得到同行广泛的同情了。否则,春去秋来,花开花落,而风景将依然无殊。(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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