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大家庭添新丁 农民工权益有保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7:43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华全国总工会23日明确表示,所有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的中国农民均可以加入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成为工会会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本月9日发出通知中明确要求,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时间长短,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江南都市报)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