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医院被盗 要求医院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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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8:1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集美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报讯 (德英艳雪森泉)日前,集美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案件。王先生到医院护理病人,停放于医院围墙内的摩托车却被盗。8月20日,失主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其购车、办理牌照费等共计23395元。 王先生称,7月31日下午到医院护理妻子,根据医院保安人员的要求,将一部本田JH125F的摩托车停放在医院围墙内的专用停车坪旁,并上锁。当王先生从病房出来时,摩托车已丢失,现场仅留有被撬开的摩托车蝶刹锁头。原告向在场的保安人员询问未果后,即拨打110报警。 原告王先生认为,被告作为一家服务性机构,从方便病人前来就诊的目的出发,开设专门的停车场和派专人进行看管,其本身就是服务范围的延伸,也是增加其服务经济效益的手段之一。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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