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 买给第三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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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8:31 天府早报 | ||
保监会表示该险种目前在社会上还存在诸多误解,成都尚无人投保 早报讯(记者曹伦)就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酒后驾车险”,昨(21)日,中国保监会作出表态:酒后驾车险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该大力扶持。 中国保监会在声明中指出,“酒后驾车险”也就是“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与一般 据推出该险种的天安保险成都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李荣潍介绍,自媒体本月中旬报道此事以来,酒后驾车险引起了成都市民的热情关注,公司每天的咨询电话很多,不过还没有人正式申请办理。“现在社会上很多人以为我们的‘酒后驾车险’是针对驾驶员的”,李荣潍纠正说,其实不是,这个险是驾驶员买,赔给因酒后驾车造成损害的第三方的。 记者昨日在天安保险成都分公司看到了该险种的原文,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25万元。 据了解,在天安保险已开办业务的22个城市中,投保该险种的客户总共不超过300个,而投保客户最多的沈阳市也仅仅只有30人投保该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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