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童工干重活 至少判三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8:38 天府早报 | ||
高法高检公布新确立的“七宗罪”,首次确立“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据央视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公布新确立的七项罪名,包括:走私废物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滥用职权罪等。 同时取消刑法原来的走私固体废物罪罪名;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罪名;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名。 司法解释 着力保护未成年人 两高新出台的司法解释首次确立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修正案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马东表示:“这反映出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的扩大。” 打击走私犯罪 在两高新出台的司法解释里,取消了刑法原来的“走私固体废物罪罪名”,取而代之的是“走私废物罪”。走私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均列入了刑法打击对象范围。按照刑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这一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