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禁摩”拟从明年开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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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8:48 南方都市报 | ||||
市政府将有关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善后处置方案正着手制订 本报讯9月9日深圳市人大将就“禁摩”进行立法听证会。对此,深圳市政府态度明确:特区内应该“禁摩”,并提出特区“禁摩”从2004年开始为宜。在昨天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下简称《修正案》)透露,目前市政府正着手制订特区内“禁摩”善后处置方案。 深圳已于1993年起开始限制摩托车注册登记,近年来没有新增入户摩托车,截至2002年底,特区内已登记注册的摩托车有5万辆左右。昨天深圳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正案》透露,目前市政府正在着手制订特区内“禁摩”的善后处置方案,以使“禁摩”规定实施后,妥善解决特区内现有摩托车的处理问题。 深圳市政府认为,在特区内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并建议“于2004年开始实施为宜”。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便于政府有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和制订相关的善后处置方案,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在2004年前达到报废年限的近8000辆摩托车通过摩托车报废制度自然淘汰,以减少“禁摩”规定对所涉利益群体的影响。 对于有读者反映的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特种摩托车是否也在禁行之列,昨天市政府提交的《修正案》明确,“禁摩”不包括这部分特种摩托车。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南宁等大中城市也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摩托车行驶作出限制性规定。 “禁摩”理由 深圳市政府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正案》中明确提出,拟在特区内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因为随着深圳道路交通的发展,摩托车已严重影响了深圳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管理,主要表现在:一是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逐年上升,成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据统计,2002年深圳共发生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061起(其中伤1165人,死亡296人),占全市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10%左右。仅以罗湖为例,2002年摩托车肇事逃逸案件就有60宗,占总数的70%;二是摩托车飞车抢夺、非法营运等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屡见不鲜。 交警局对策 处理合法摩托有三种方式 在特区实行“禁摩”之后,特区内5万辆左右尚未到报废期的合法摩托车该如何处理?昨日,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深圳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他表示,“禁摩”一事关乎百姓利益,政府对此慎之又慎。目前,这5万辆左右摩托车的处理方案仍在酝酿之中,但可以肯定的是,市政府会力争达到既确保对摩托车进行有效的管理,又兼顾到群众的利益。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分析,市政府很可能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来消化这些摩托车:一是市政府出资对未报废在册的摩托车进行收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赔偿办法;二是以拍卖的形式将它们卖到关外或者其他城市和地区;三是政府不采取强制性手段,但明确规定摩托车不准上路,违者必究,让其自行消亡,实行市场法则。 已组织专家赴京沪穗取经 如果这些摩托车最终以拍卖的形式流向关外,是否会给宝安、龙岗两地的交通秩序及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许东平表示,“禁摩”之后,政府对此早有考虑,在“禁摩”的同时,相关的配套法规也会同时出台,其中包括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在深行驶的规定。据其透露,近期深圳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负责人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已经“禁摩”的城市“取经”,很快将形成具体结果。 合法摩托车可以流向关外 此外,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还表示,宝安、龙岗两区地域广,部分较偏远的村镇还没有通公交车,部分道路设施仍很不完善,目前这两个区的居民日常生活还离不开摩托车。但由于深圳早在1995年就停止给摩托车上牌,为了生活方便,很多人就开起了无牌摩托车。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宝安、龙岗的摩托车牌地下代办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本地的办不了就到外地办,真的办不了就上假牌照,他们的生意十分红火。 这位人士指出,特区内“禁摩”之后,将有5万辆左右已经注册的摩托车流向关外,这无疑为当地的供求市场提供了大量的合法牌照。届时,交警部门再出台法规,加强对外地牌照摩托车的管理,也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市民建议 关内“禁摩”关外也要禁 陈先生:“我觉得关外摩托车扰乱治安和交通的情况比关内更加严重,所以不能仅仅看到关内的问题,要治理应该同步进行。如果仅仅治理关内的摩托车,而放任关外的摩托车,其结果很容易导致关内被禁的摩托车卖到关外进行非法营运,所以,我认为关内、关外的摩托车应该一起禁。” 深牌摩托只准出不准进 马先生:“其实,在深圳进行非法营运、扰乱治安的摩托车一般都是外地牌照的黑车。所以,我认为应该在治理摩托车上狠下工夫,首先要禁止外地牌照的摩托车进入深圳,尤其是特区内,外地牌照的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而深圳牌照的摩托车则不允许出深圳。另外,在一些黑摩托车猖狂的地方,要加强警力,进行执法监督。而对于深圳牌照摩托车的管理也要更细化,如上牌手续、驾驶员培训、摩托车尾气排放等。同时,也要禁止深圳牌照的摩托车进行非法营运。” 一旦“禁摩”善后要跟上 王先生:我认为,禁止摩托车确实会给关内的交通状况和治安环境带来一些好转。但是禁止摩托车不能局限于禁本身,也要考虑到市民的需要,比如摩托车商家怎么办?一些市民没有摩托车代步了,公交车会不会增加车次来帮助市民出行等。对于尚未到报废期的摩托车若要禁止上路,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折旧赔偿。否则,单纯地禁止摩托车必然会给市民带来很多不便。 商家有损失政府也应赔偿 黄先生:“深圳从1993年开始已经停止摩托车上牌照,而深圳的摩托车销售行业并未因此而停止,仍有一部分车商在进行摩托车买卖。若现在禁止摩托车上路的话,这些尚未卖出的摩托车怎么处理?所以,深圳的摩托车商家的赔偿,政府也应该承担,否则,将会给市场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 应给特种摩托留绿色通道 吴先生:“摩托车是水产、药品、文具等体积小、运量小的货品的最佳货运工具,如果禁止摩托车上路的话,这些小体积的物品只能换成汽车运输,对交通状况和城市环境都不利。所以,禁止摩托车上路的同时也应该开辟绿色通道,让一些特殊货运行业的摩托车可以通行。同时,也可采用上牌管理的方式,让这些摩托车的运营合乎要求。” 应该禁止摩托车载人 曾先生:“非法营运和飞车抢劫都是在摩托车后面载人,所以我认为禁止摩托车载人就可以了,同时也可以选择一些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没有必要绝对禁止摩托车上路。尤其我是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平时抄表都要用摩托车代步,如果禁止摩托车上路的话,会给我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 普德法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普德法 朱倩 郭海芸 通讯员 彭庆明 杨静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徐文阁 图: “禁摩”令犹如一道隔离栏,许多特区人将和曾经朝夕相处的摩托车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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