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单位要管门前市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
临街单位要管门前市容 有关通知要求门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 本报讯(记者刘炳路 叶子 通讯员袁效安)昨天,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城管办、爱卫办联合下发《关于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 《通知》明确,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指与门面垂直至街道、路面侧石边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过去的“门前三包”是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而《通知》则把门前市容管理也包括进来。要求沿街门面招牌、各式户外广告、立面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乱张贴和乱涂画;不得在门前私自乱拉挂,凡按规定设置檐篷遮阳伞的,必须保持整洁完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通知》还要求,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门前责任单位(个人)应合理配置垃圾容器,垃圾分类袋装,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统一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要自觉保持门前的卫生整洁,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 《通知》还强调店铺要做到“不自乱、不自占”。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单位(个人)不得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门前不得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实行车辆停放划线管理的路段,应整齐有序停放。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