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厂厂长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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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
烟花厂厂长被刑拘 厂方答应先支付伤亡者10万医疗费,未燃放烟花已被警方安全引爆惠阳烟花爆炸事件追踪 本报讯(记者綦伟)惠阳烟花爆炸事件处理有新进展,涉嫌在此次事件中使用过期发 惠阳区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说,根据燃放烟花前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东莞市烟花爆竹实验厂应对此次爆炸事件负全部责任。前晚,该烟花厂厂长陈先生已在惠阳电视台向惠阳人民作了公开道歉。目前,陈厂长已被惠阳警方刑事拘留,接受警方的进一步讯问。 另外,作为本次惠阳投资环境推介会主办方的惠阳区委、区政府,已与烟花厂达成口头协议:由厂方先出10万元用于支付事故中伤亡者的医疗费用。惠阳区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惠阳民政、劳动部门已就事故后的赔偿等问题提出方案,进一步的处置措施有待与厂方继续商谈。 这位负责人重申,在此次事故中只有两人死亡,一人轻伤,目前轻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一名死者的家属已赶到惠阳,有关部门已将其妥善安置。事故发生当晚,消防车已将未燃放的烟花淋湿,前日上午由公安人员运到淡水镇农村一空地上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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