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雷锋照片要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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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9:23 齐鲁晚报 | ||
今年8月15日,是共产主义战士雷锋以身殉职41周年纪念日。人们在缅怀雷锋精神的同时,也在争论雷锋生前照片拍摄者张峻将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究竟是维权还是牟利?雷锋生前照片拍摄者张峻:版权登记只为维权 张峻是雷锋生前战友,曾任沈阳军区政治部专职军事摄影记者。在从事摄影报道期间,张峻将雷锋学习、生活、工作的情景通过照相机镜头成为历史的永恒。从1961年起他共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将雷锋照片用于商业目的,如有的外地服装厂将张峻拍摄的雷锋头像印到T恤衫上,南方某市发行的《弘扬雷锋精神99.9纯银版————邮票专题纪念册》精装本和简装本零售价分别为398元和98元。在这过程中,有的人对雷锋图片胡乱剪裁,将图片说明任意篡改,严重玷污了雷锋的形象。 今年3月他看到南方某家媒体登的张峻拍摄的雷锋照片,画面明明为1961年雷锋在抚顺市望花区本溪路小学和他辅导的学生陈雅娟在一起看画报,而说明却变成“雷锋和昔日恋人的合影”,并说这张照片是“首次见诸报端”。 看到这里,张峻再也坐不住了。今年3月,张峻正式向版权部门提出申请。 6月18日上午,辽宁省版权局与鞍山市版权局在鞍山市现场办公,为张峻拍摄并珍藏的220余幅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办理了版权手续。 张峻在版权登记和表彰仪式上激动地说:“依法注册版权,是法制国家人人都应有的意识。今后,我将依法保护雷锋照片的版权,让‘雷锋’不再受侵害和侵权。”雷锋生前照片另一拍摄者季增:谁也不能搞垄断 在媒体上看到张峻将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的消息后,同是雷锋生前战友、也曾为雷锋拍过很多照片的资深老记者季增公开表示不能认同。 他说:“雷锋不单纯是个简单的名字,他已成为一种精神、一种信仰。这种精神是中国五千年传统美德的结晶,是全人类的精神财富。他属于人民,属于国家。当年在工作中为雷锋拍照的任何人,谁也不能搞垄断,谁也不能拿雷锋照片牟取私利!” 今年67岁的季增,当年与雷锋是亲密无间的战友,是雷锋所在部队的兼职摄影员。在与雷锋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季增先后为雷锋拍摄了大量照片,不少照片已深深印在了中国人民心中。 季增明确表示:“当时拍雷锋照片是一种职务行为,是执行公务,使用的摄影器材、胶卷等一切开支都是公家的,那么这种知识产权、著作权也理应是公家的。不能把属于职务行为拍摄的雷锋照片据为己有。雷锋精神的核心就是无私奉献,如果把雷锋照片当做摇钱树,那是对雷锋精神的亵渎。” 季增表示,他虽然为雷锋拍了许多张照片,但今后无论是机关、厂矿、出版社、画报社以及一切印刷机构,刊印、宣传雷锋照片只要不歪曲雷锋形象和雷锋精神,他都将提供无私的帮助,目的就是让雷锋精神世代流传。季增还表示,他保存的原版雷锋底片,将在适当的时机无偿献给雷锋纪念馆。“合理使用”无需付费 既然雷锋照片已办版权登记,以后人们使用这些雷锋照片是否都要付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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