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标识有假冒 消费者要多提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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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9: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8月22日电(记者胡梅娟)从8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3C认证),目前已为众多消费者所知晓,多数厂家也能认真遵守。但个别厂商却混水摸鱼,市场上出现假冒“3C”标识、生产厂家与证书登记不符、认证标志混用等三大问题。有关执法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多提防。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近期对天津8家大型家电零售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列 一是私自印制“3C”标志。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只有通过检测和审核的企业才可以在其产品上加施“3C”标志。标志可以向质监部门购买后粘贴,或由管理部门批复后印刷在产品标签上。但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正在销售的某一品牌台式电脑,所粘贴的标志却是自行印制的,厂家也无法提供认证证书。 二是生产厂家与证书登记不符。在检查中有一款冰箱,产品说明书标明的生产厂家是青岛的企业,但认证登记却是天津的一家企业。执法人员认为,只有认证证书上标明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该型号产品才算通过“3C”认证,如果在其它地点即使生产出了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也属于无证生产。 三是认证标志混用。据执法人员介绍,“3C”认证制度之前,电器产品上通常使用长城认证标志,但实行“3C”认证后生产的产品,只需加施“3C”标志即可。两种标志混用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贴在产品上的“3C”标志,全部都是通过防伪处理的,市民在购买时应当仔细辨别。(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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