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公布 七项新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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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9:59 海峡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公布新确立的七项罪名。包括走私废物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 同时取消刑法原来的“走私固体废物罪”,“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非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负责人马东表示,颁布这个司法解释,目的在于使各级法院和各地检察院在认定罪名时,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两高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要求,新罪名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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