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28名违纪者受到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0:15 石家庄日报 | ||
赵中宝王国英 本报讯最近,栾城县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在开启举报箱时收到一张纸条,反映某单位干部在办理项目占地手续过程中,收取1000多元好处费。接报后,该投诉中心迅速展开调查,查清了这名干部收取1200元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了所收款项。今年以来,已有2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今年,该县纪委围绕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以“阳光投诉”为突破口,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他们充实精干力量,公开了50部热线电话和45个举报箱,聘请28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做义务监督员,并选定每月农历初一、十六、二十六栾城集日为固定“阳光投诉日”,选择繁华地段接受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他们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理。前不久,外省客商在该县举办商品展销会,某单位执法人员在向展销商收取占地费时,违反执法程序酒后执法,与客商发生争执,在社会上造成了坏影响,损害了栾城形象,影响了县里的发展环境。县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接报后,立即着手查处。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对两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县。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对行业作风、行政效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投诉76件,当场答复和解决40件,发现案件线索36件,立案查处26起,给予28人党政纪处分,对1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2人发出了监察建议书,对18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