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随父落户”我市已执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0:15 石家庄日报 | ||
记者靳晓磊 本报讯在公安部新出台的3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规定新生儿户口随父随母自愿选择。但昨天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这项措施在我市早已开始实行。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青园街派出所。进入办理大厅,看到办理户口事宜的群众络绎不 据介绍,3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规定了“婴儿随父落户自愿选择”的措施,而我市早在2000年就已经开始执行这项措施了,已为一大批婴儿办理了城镇户口,并为他们提供了在市内接受教育的机会。 据刘志荣介绍,过去没有执行这项措施时,新生儿的户口都是随母亲。如果母亲是农村户口,父亲是城市户口,婴儿也必须随母亲办成农村户口,这就使他们在市内接受教育的机会受到了限制。自从我市执行了“婴儿随父落户自愿选择”的政策后,婴儿的户口就能随父亲而办成城镇户口。但由于涉及到计划生育管理的问题,目前市区内的大多数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都是随母亲,只有个别考虑到入学问题的才会随父亲。 另据了解,在新出台的涉及户口管理的7项措施中,“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自愿”、“人才到农村工作可不迁户口”、“大学新生户口迁移全凭自愿”等三项措施在我市已执行多年。这些措施的实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