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状告婚内暴力 丈夫递交离婚诉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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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0:44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温州首例婚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近日在永嘉落下尘埃。被丈夫殴打致伤起诉到永嘉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徐某某,在得到丈夫5000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后,向法庭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其丈夫林某某给予徐某某经济补助2万元的前提下,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庭调解后,作出了准予徐某某撤回起诉的裁定。 该案当事人徐某某现年57岁,其丈夫林某某已经66岁,两人均曾离异,于7年前再婚组 今年5月的一天,徐某某与林某某发生争吵,林殴打徐某某导致徐轻微伤,林某某被公安机关处治安罚款200元。事后,徐某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丈夫林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计7000元。 在得知妻子将自己告上法庭的消息后,林某某向法庭递交了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诉讼,法庭为挽救双方关系作了大量努力,多次调解,但均无效果。家庭暴力最终毁了一起婚姻。 李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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