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悄然兴起"立法热" 报章称公民素质更需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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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0: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2日电针对社会上悄然兴起的“立法热”,今天的中国青年报刊载署名“黄玉清”的文章指出,法律不是万能的,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素质,从某种角度讲比加强立法和执法更重要。 文章说,面对种种不如意,许多人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需要法”。立法,在一些人眼里成了医治社会百病的救世良方。事实上,不仅在老百姓,在立法机关,特别是地方立法 但是,果真是立法不足,方方面面都需要立法吗?从建国到现在,从中央到地方,从刑事、行政到民事、经济,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日趋完善,立法工作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文章也指出,无论法律制度多么完善,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就社会生活的任何方面都单独进行立法。此其一。 其二,无论法律制度多么完善,也不可能杜绝违法行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律制度再完善也等于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已制定,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却屡屡发生;《传染病防治法》早已制定,但非典依然肆虐;我国《刑法》对诈骗行为早就做了定性,但婚姻中介市场的诈骗行为仍照常发生。由此看来,在法律制度建设已基本完备的情况下,加强执法、完善执法比立法更为重要。 另外,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靠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因为有些问题根本就不是法律问题,如非典时期出现的劣质口罩现象。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素质,从某种角度讲比加强立法和执法更重要。 文章最后指出,立法工作者需要谨慎进行法的立项,以防止立法成本的浪费;执法者尚需加强执法,百姓自身素质尚需提高,以防止立法工作的枉然。(文/黄玉清作者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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