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曾联合发文件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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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1:51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贤实习生刘沙)市纠风办、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等6部门曾于今年4月份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的意见》,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 根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初中和小学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只收学杂费的原则,继续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民办要规范,收费不过万”。区县教育局从严审批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招收择校生的学校、人数和最低分数线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下达。规范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一般高中每生一次性收1万元,区重点高中每生一次性收1.8万元,区属市重点和市直属重点高中每生一次性收2.4万元。对高中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向择校生收取学杂费、支教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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