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继承遗产旁人冷嘲热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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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2:40 扬子晚报 | ||
在国外,常常听说小狗小猫继承主人遗产之事。然而,当此事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中国的成都时,人们却觉得不可思议了。昨日,南方周末报报道了成都市有一只小狗继承已故主人2500元遗产一事,立即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据记者了解,小狗“欢欢”是我国第一只获赠遗产的非人类“继承遗产者”。昨日,记者采访了“欢欢”现在的主人申学发。昨日下午,记者几经周折,终于在市内一条十分僻静的小巷找到申学发的住处。申老师向记者讲述了往事。对于父亲把遗产给小狗“欢欢”却没给他们三兄弟,申老师说他们其实非常理解。申老师 申老师还说,当初人们知道这件事时,很多人对他冷嘲热讽。甚至有人说,你肯定是不孝顺,所以你的父亲才将遗产赠送给小狗。那一段时间,他的压力非常大。他认为,父亲和小狗的感情好,是爱护小动物的一种表现。他人无权因其父亲将遗产赠给小狗就胡乱诽谤。 申老师最后说,我们不要一会儿大量地捕杀动物,一会儿又来保护动物。在人和动物的关系上,社会应该有一个正确导向。通过这件事,申老师希望给动物创造一个安定的空间,营造一个人和动物和睦相处的环境。现在,“欢欢”已经12岁了,继承的2500元遗产已经用了一大半,他将用自己的退休工资来供养“欢欢”。对于人们的流言蜚语,他已心力交瘁,他只想同“欢欢”安安静静过完后半生,不希望人们再来打扰他。 对于小狗继承遗产一事,四川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王学峰认为,我国现行的《继承法》中还没有人与动物的受承根据,继承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范忠信则认为,既然尚未出世的胎儿、精神病人和植物人都享有继承权,为什么不能推及到比植物人还通人性的小狗“欢欢”身上?难道就是因为它非我族类,才引发了人们对此事的关注?新闻背景据南方周末报报道,2002年3月9日,96岁的申庭美老人去世,申庭美的儿子申学发在为父亲收拾遗物时发现父亲生前在枕头、抽屉等处放了4份内容一样的遗嘱。他的2500元遗产全部由小狗申培欢继承;他死后,凡是以他名义接受的馈赠,均交由申学发保管,作为申培欢的生活费。余星雨 王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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