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能种果树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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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3:2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为了不让自家耕地继续荒废,村民叶某想种植荔枝树,但好像听说这种事不合法。昨日,他致电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询问这件事。 叶某家住同安,分得耕地2亩多,以前种植花生、水稻等农作物。前年开始,家人相继外出打工,耕地也就荒废了。去年,他打算出租耕地,但每亩地每年的租金才值50公斤稻谷,折价还抵不上每亩该缴纳的农业税。于是,他想改变耕地用途,种植荔枝。 正当他准备向别人预订荔枝果苗时,相邻地块村民善意地提醒他,一旦种上荔枝,日后枝叶“越过”地界,会影响左邻右舍地块农作物的生长。再说,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受保护,只允许种植农作物。 耕地果真不能种植果树?那么同安城区附近的一些农田为什么又都密密麻麻种满龙眼?叶某很想知道个究竟。他说,要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他就打消这种想法。 厦门银声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海鸣认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假如叶某所分得的这2亩多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那么他想在上面种植荔枝是不合法的。 如果确实缺少劳力,叶某可以跟村集体协商,解除土地承包关系,同时免除缴纳农业税的责任;或者实行土地转包,转包给有耕种能力的村民。 据了解,非“基本农田”是否可以种植果树,《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同安城区附近一些村民为了今后能在土地征用中获得更多的赔偿,就出现耕地里密植龙眼的现象。 (叶史进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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