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免收38项行政事业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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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4:01 新华网 | ||
据《东方新报》8月22日报道湖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昨日联合发文,对2003年度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提供收费优惠作出明确规定。据悉,大学生干个体将享受包括工商、烟草等7部门的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单”优惠,该政策将执行至2003年12月31日。 优惠行业:不包括限制行业 凡2003年湖南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优惠项目:7部门38项收费 为2003年度大学毕业生开辟的个体业优惠项目包括7部门38项收费。具体如下: 工商部门: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补换发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含税务登记、注册登记)。 卫生部门: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预防性健康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性接种劳务费。 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公安部门: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主要指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特种刀具购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爆破员作业证、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证、爆炸物品使用证、爆炸物品销售证、烟花鞭炮安全质量合格证、烟花鞭炮销售证、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证、化学危险物品购买证、烟花爆竹发运证、准刻证、船民证、临时船民证、特种人员培训合格证、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证、非机动车车牌照收费(含三轮车)。 烟草部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优惠条件:三大证件不可少 此外,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向当地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费用。(文/匡春林来源:东方新报)(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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