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门前三包”:商铺门前脏乱可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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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市多个部门联合出台新“门前三包”规定 本报讯记者区健妍、通讯员粤环卫报道:广州市环卫局、市爱卫办、市城管办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被环卫人士称为“门前三包”的最新版本,规定对商铺占道经营等脏乱行为最高可罚500元。 沿街商铺不得乱拉乱挂 《通知》规定,广州各区临街的机团单位、店铺、住户除搞好室内外墙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以外,还有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门前市容卫生管理,保持门前责任区域干净、整洁,违者将由城管部门处以罚款。 具体包括:沿街商铺的门面招牌、各式户外广告,立面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乱张贴和乱涂画;不得在商铺门前私自乱拉挂,凡按规定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协调。违反上述条例,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 门前责任单位还要合理配置垃圾容器,垃圾分类包装,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统一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要自觉保持门前的卫生整洁,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处以200元罚款。 货物摆放不得超出门槛 门前商铺不得占道经营、占道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得超出门槛;门前不得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实行车辆停放划线管理的路段,应整齐有序停放。 占道经营的罚款额度按占道面积计算,一般工商个体户占道经营每平方米罚款50-500元;饮食商铺占道经营每平方米罚款100-500元。 环卫部门与商户签责任状 据市环卫局介绍,目前广州各区市容环卫局已陆续与区内的临街商铺、住户签定一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协议书”,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将对责任单位范围和个人的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张贴、乱拉挂等违规行为给予教育劝阻,对于3次违规的行为,立即通报城管执法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各区还将成立专门的卫生监督队伍,卫生监督员每天对商铺及住户的门前卫生进行监督巡查,区环卫部门也将对各区商铺进行抽查。(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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