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消法》将被修订,几大热点备受关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房屋不属“商品”?医疗不属“服务”? 本报今天消息 颁行10年之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被修订。 国家工商总局最近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修订《消法》”的议案提案表示,现行《消法》制定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现今许多问题没有在《消法》中反 经济法专家吴宏伟教授指出,《消法》修订中,“消费者”、“商品”、“服务”、“经营者”这些概念需要明确界定。首先是“消费者”的概念,单位团体、外国人是否适用《消法》;其次是“商品”的概念,《消法》制定时,房屋属于福利待遇,不算商品,而现在房屋也已变成商品房,还有汽车、水、电等等,《消法》应对“商品”进行具体分类;第三是“服务”的概念,比如医疗,十年前都是公费医疗,不属于服务范畴,现在如果医疗服务出现纠纷,《消法》中没有明确的界定;第四是“经营者”的概念,供水供电等国家垄断行业算不算经营者,能不能适用《消法》,都没有明确。此外对违法责任的处罚也有漏洞,比如赔偿或罚款的金额有一个数额范围,这之间差距较大,谁来掌握这个尺度? 法律界人士李国荣认为,目前《消法》与民法、合同法之间的衔接已出现问题,很多经济纠纷仅仅靠《消法》难以调整双方的关系,例如有人去舞厅消费,被扰事的流氓打了,而且流氓跑了,娱乐场所要不要赔偿?李律师认为,这不是《消法》所能解决的,这应该与民法、合同法有关系,需要另外有法律去衡量这种纠纷。 (北信)(晓航/编制)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