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缺失影响捐献 专家期盼通过器官移植法(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文/本报记者 李银 图/本报记者 王宁德 我国首个器官捐赠移植地方性法规今天上午在深圳市人大接受第三次审议 《深圳市人体器官捐赠移植条例(草案)》今天上午在深圳市人大接受第三次审议,中央电视台改版后的新闻频道推出的首个新闻专题,便是在深圳连续三天对此《条例》的审议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深圳市移植医学专家们抱着极大的期望,他们预测,该《条例》通过审议的可能性极大。该《条例》一旦审议通过,将是我国首个与国际先进国家相应法律接轨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国器官捐献移植专项立法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 困境:公民捐赠器官怎样才能算合法 据了解,由于没有法律的良好保护和有效调整,深圳每天有大量的可用器官随同死尸一道焚毁而不能用于医疗用途。深圳殡仪馆一年大概火化7000多具尸体,而每年深圳有200多名眼疾患者需要做角膜移植手术,如果这7000人中有百分之一的人捐献出角膜,就可以让三分之一需要手术的眼疾患者恢复光明。 如果通过立法鼓励、保障人体器官捐赠,规范、监督人体器官移植,即妥善解决人体器官捐赠与摘取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如政府和社会通过何种措施鼓励公民捐赠遗体器官、公民捐赠器官的意思表示在何种情况下才是合法有效的、对尸体器官的提供能否采取强制措施予以解决等等,则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器官移植供体缺乏的被动局面。 其实,民间、医学界对人体器官捐赠移植相关条例的出台呼声日响。最近的一次,是今年8月19日,刚从第十四届世界器官移植者运动会赛场归来的移植康复患者李定军和凤斌,在上海举行的有关“器官移植受者康复”话题座谈会上,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发出这样的感慨:“中国在器官捐献方面要赶上国际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更多专家认为,器官移植供体紧缺和没有相关法规成为其发展的瓶颈。 参与该《条例》起草与修改工作的周汉新博士昨天下午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认为,立法滞后影响了器官移植事业。对此,深圳市从去年开始着手该项立法工作,同年拟出《条例》草案并获深圳市政府三届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就器官捐献与移植的原则、捐献器官的条件、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和建立人体器官配选制度等方面作了诸多探讨。 按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法规草案一般要进入三审后才能提交表决。对今天上午的第三次审议,周汉新充满信心:“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解决不了目前最困扰的供体问题。” 痛心:病人得不到肝脏移植抱憾而终 深圳市器官移植技术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作为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汉新深感供体缺乏严重制约了深圳器官移植救治和移植学的发展。他不讳言我国目前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多为尸体,来源面窄,且虽经过程序获得死者家属认可,在质量上却没有保障。 深圳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副主任温定国一想起在等候心脏供体做移植手术的病人,就心痛。他告诉记者,因为没有“材料”,一名31岁的病人在病榻上等了半年,最后引发脑溢血而死去。“我们其实具备一切手术条件,就是没有一颗心。”温定国说,目前我国的心脏移植多数用的还是进口的人工心脏,这样一颗“心”造价30多万元。 自该院开展肝移植手术以来,已有3名患者等不到供体抱憾而终,目前还有6名患者等待心脏移植手术。深圳市2001年以后心脏移植和肝脏移植手术陆续在各大医院开展,从第一例肝移植手术到现在,全市两年内共进行了11例肝移植手术,而实际需要量则超过200例,供求矛盾巨大。 据了解,我国器官移植工作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比国外晚起步10年。目前我国已开展了肾、肝、心、胰腺、甲状旁腺、肾上腺、骨髓、角膜等多种器官和组织移植,其中肾器官移植已超过2.5万例。但是,我国器官移植规模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我国每年进行肾移植3000余例,而需求者达30余万人;在全国500万盲人中,有近3万人可通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但因供体缺乏,每年只有不到1200名病人能接受角膜移植。我国目前有150万名尿毒症患者,每年却仅能做3000例左右肾脏移植手术;我国有400万名白血病患者在等待骨髓移植,而全国骨髓库的资料才3万份;我国约有1亿肝病患者,30%的肝病患者最后会发展成为肝硬化,而对于大多数晚期肝病患者,肝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手段,肝脏的供给比肾脏还紧俏…… 这些数字归结起来,就是移植医学专家们常说的一句话:没有“材料”无计可施。 建议:专家评估谁有优先权得到供体 《条例》大修小修,改了多少次数不清了,最近一次比较大的修改是在今年5月份。近日,深圳市人民医院普外及肝胆外科主任余小舫博士提出了更加现实的几个问题。比如,《条例》规定的预先配选制度,原则上将依申请时间和病情来确定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这是为了解决“优先权”问题。 余小舫讲了一个沉痛的故事。去年12月,两名30多岁的患者都在深圳市人民医院等待肝移植,但是当时只有一个供体,就在一名患者做完肝移植手术的几分钟后,另一名患者发生大吐血。余小舫刚从一个手术室做完移植手术出来,又赶到另一个手术室抢救另一名患者,但是没能抢救过来。“因为血型只适合其中一名患者,就避免了谁先谁后的尴尬。但如果两个患者的血型都适合呢?”余小舫认为,患者得到供体的机会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这需要一些保障。 因此,就算《条例》通过审议,还将在更多细节上加以完善。如何保证器官来源合法性及器官分配的公正性?修改意见中加强了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并确定有权了解器官移植的可行性、了解手术的过程并有权撤销捐献人体器官的协议。 余小舫提议成立专家评估委员会,一是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二是对活体捐赠者的医学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在美国,肝移植分为四类病情,最严重的供体优先。因为我国目前的供体实在紧缺,余小舫说,成立专家评估委员会的目的就是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程度判断谁有优先权得到供体,这是基于公正公平的考虑。 按国际惯例,活体之间的器官捐赠只能发生在亲属之间,但是如何保证自愿原则?余小舫认为,香港的做法值得参考。余小舫说,专家评估小组对其亲属的医学检查结果是绝对保密的,如患者家属不愿捐赠器官,也不会引发家庭矛盾。放大来看,余小舫认为捐献人与接收人之间的资料也应该保密,以避免发生捐献人或其家属向接受人施加不必要压力的可能。 观念普及 准入限制 眼看着该《条例》在千呼万唤中即将出台,周汉新形容这是医学界广大医务工作者长期以来的愿望。据了解,这个《条例》的构想是深圳市卫生局局长周俊安在1997年提出的,历时近5年才走到今天这一步,其中遇到的一个阻碍是国民接受程度不够。 “但正如现在人们不再把器官移植认为是一种恐怖的事一样,不排斥就是一种进步。”周汉新说,最关键的还是要将人体器官捐献的观念做到“国民化”,只有国民都了解并理解了,这些《条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我建议在深圳建立一个供体协调中心。”深圳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副主任温定国说,由医院负责出面做整体协调工作,将供体一一登记,为所需的病人进行协调使用。周汉新的想法更多,他希望能联合红十字会、医学会、卫生局等单位,成立一个移植中心,在《条例》通过后进行实际操作。 《条例》与国外相关法规仍有一定的差距,周汉新坦言,因为这是地方性法规。比如,受立法权所限,《条例》无法突破脑死亡关卡,人体器官移植法规的立法意义将大打折扣;又如,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驾驶员,《条例》没有授予医院摘除驾驶员器官的权力。 据了解,眼下深圳市正进行器官移植的规范化管理,进行器官移植的专科需有“准入证”,因此深圳各大医院都在忙着准备材料申请“准入证”。医学界专家称,有了法规和准入限制,医学工作者在移植医学上将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理直气壮”。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