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9月1日起受理公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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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8: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李京华牛爱民)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北京市从2003年9月1日起,实行公民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同时开始受理公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的申请。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张淑英说,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一是北京市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出国护照,二是北京市居民新增个人赴港澳旅游事由,按需申领《 长期以来,北京公民申办护照采取有条件申请、公安机关审批发证的管理办法,公民除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国的证明。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国际间经贸、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公民出入境需求愈加突出。实行按需申领后,公民原则上只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到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 张淑英说,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在不断简化人民群众办理出境手续的同时,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国家工作人员,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出国(境)仍实行审批发证的管理方式。 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是一项长期的便民措施,市民应根据实际出国(境)需要办理证件,而不要急于在9月1日放开的头几天集中办理,以免受理大厅拥挤,等候时间过长。(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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