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域使用确权面积达310余万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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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20: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22日电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山东省沿海各地已基本上将毗邻海域纳入了有效管理范围,海域使用审批的领域已经从养殖用海,拓展到填海、围海、港口、石油平台、旅游、工业用海和电缆管道用海等十多个领域。截至目前,全省海域使用确权面积已达310多万亩,累计发放海域使用证5700余本。 海域管理处处长辛荣民介绍说,自1998年省政府颁布实施《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 依法管海用海为全省海域规范管理提供了强力支撑。据了解,近几年,尤其是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出台以后,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三级跳”。首先是1998年8月《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海域使用审批确权制度;其次是1999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全面实施;2002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海域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用海审批管理。今年,省人大又将《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目前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此外,自2000年以来,沿海各市和大部分县(市)纷纷结合自身实际,陆续出台了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据统计,目前全省沿海市、县(市、区)已制订出台各种海洋管理规范性文件50多个。作者:姜言明 来源:大众日报(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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