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机关推出多项便民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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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21:0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22日电“吸取教训,不仅仅是心灵上的触动,更应该是行动上的落实。”这是《民工投诉触动民警》一文刊登后,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共同心声。几天来,全省公安系统各警种、各部门纷纷行动起来,推出多项便民新举措。 这段时间正值浙江省公安机关开展端正执法思想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浙江省公安厅要求组织全体民警广泛开展“假如我和我的亲人是受害者”、“假如我是外来打工者”、“假 与此同时,全省公安系统还推出了多项“执法为民”的新举措。前天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民警刑讯逼供行为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当年发生两起致人轻伤以上且情节恶劣的刑讯逼供案件,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因刑讯逼供而造成冤假错案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案发地公安局主要领导应当引咎辞职或予以免职。即使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刑讯逼供,直接参与的民警依据情节轻重将被行政记大过甚至辞退,办案单位的当班领导和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以及主要负责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认真贯彻实施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结合浙江实际,还草拟了新生婴儿申报登记户口、网上迁户、缩短身份证制证周期等措施,待批准后公布实施。(据《浙江日报》/谢佳叶欢朱海兵)(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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