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收费定出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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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6:5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长沙市2003年秋季职业学校(职业中专)及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日前出台。 职业学校(职业中专)每生每期学费标准具体为:包括文理科、商业、财经、外贸、法律、文秘和管理在内的农、文、师范类专业;汽车驾驶维修、烹饪类900元;医药类1400元;艺术类,含美术、师范类表演专业1400元,含师范类艺术类其他专业1000元;工业类900 凡经过省教育厅批准的示范性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在上述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5%。住校生寄宿费按每生每期200元标准收取。经教育局和物价部门认定的公寓式宿舍,住宿费每生每期250元。 记者 方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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