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农业税附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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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7:02 深圳商报 | ||
我市取消农业税附加 新的农业税税率按6%执行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下一阶段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将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把减轻农民负担作 谭国箱在讲话中要求,我市的农村税费改革要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必须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第一位的目标,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计税要素,结合实际,合理解决农村集体负担,特别是村级办学负担过重的问题。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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