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购车不用验车 买车要给档案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7:22 新华网 | ||
从9月1日起,北京市推行新车“售前检验”措施,消费者在具有“售前检验”资格的机动车销售市场或销售商处购买新车后,可直接到车管所去上牌照,上牌手续大大简化,时间也可由一两天缩短为20分钟。 市交管局张景利副局长强调,销售商要想具备机动车售前检验资格,必须到车管所和市环保局提出申请,符合规定的,经批准后备案,并与车管所签订《机动车售前检验承诺书 车管所在对车辆检验合格后,将有关资料密封在《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中,交销售单位留存。车辆售出后,销售商将车辆和“档案袋”一并交给消费者。购买经过售前检验机动车的消费者办理上牌手续时,需提交的资料是: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来历凭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市政府和交管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由于售前检验不是强制行为,也不是所有的销售单位都具有申请售前检验的资格,因此,消费者购车时应事先了解清楚,自己购买的机动车是否经过了售前检验。如果所购车辆未经检验,机动车所有人还必须按规定,向车管部门提供验车和上牌资料,到指定地点(进口机动车在北苑检测中心;国产机动车在所有人住所所在地车管分所指定的检测场)验车,合格后,再到所属车管分所上牌。 据悉,此项措施推出后,交管局车管所将打破属地管理限制,允许机动车销售单位任选新车检测场验车,对批量检验免上线机动车的销售单位,车管部门将在警力允许的情况下上门验车。(文/高杉)(来源:北京青年报)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